國家能源局官方回應2021年新政
力爭實現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到206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12億千瓦的目標。
中國的能源革命、綠色低碳轉型、新航標的建立、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發展、新任務的定義、中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發展邊界條件的深刻變化、邏輯的發展、思想的發展、,需要調整必要的目標定位,推出新年政策我們應該完善發展機制,釋放消費空間,優化發展環境,使行業更加清晰,并有效增強市場主體的信心,風電光伏發電的高比例和高質量飛躍。
為此,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組織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的相關單位投資開發和制造業協會召開座談會,以書面形式、掛在互聯網上征求意見,并公開征求意見,廣泛征求并充分吸收采納者的意見。
面對面意見建議我們研究完善政策思路,最終形成通知文件。
問: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通知:建立長效機制。
答:根據目前2021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建設情況,提出目標要求。
建立三個方面的長效機制。
建立責任權重指導機制。
國家不再發布省區市年度建設規模指標。
堅持目標指導計算,發布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用電責任權重。
指導各地據此安排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進跨省跨區風電交易二,建立多電網安全機制,做好大型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網絡消納工作。
未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將分為兩類。
各省區市將完成年度非水電低耗責任權重。
有必要添加新的網格項目。
安全網絡項目將實施安全網絡II。
市場網絡項目仍將在安全網絡范圍外建設。
網絡條件實施后,電網將提供網絡,以促進電力系統的整體靈活性,提高安全網絡的市場化程度,在兩類項目投入網絡后實施相同的消費政策,建立安全網絡的競爭分配機制,消耗責任權重,計算并確定安全網絡規模的哪些項目可以納入安全網絡的范圍。
每個省都有必要將該地區的實際情況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的競爭性分配統一小組相結合確定區域年度保障性電網裝機容量必須增加,以完成非水電低消耗責任權重跨省和跨區域電力交易的必要底線目標是實施非水電力跨省替代電力消耗責任權重保障性電網規模將由發送和接收省份協商,并與電網簽訂長期協議,然后新能源的傳輸和交易將相應減少。
接收省將在2021將保證的網絡規模擴大到發送省。
2021保證網絡規模的實施。
2021并網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主要庫存項目包括2020年底前獲批且在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